■记者肖湖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全市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紧盯重点、对症下药,集中时间、力量、精力,拿出新招、硬招、实招,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聚焦,向工作短板发力,对黑恶势力、腐败势力、“保护伞”势力发起凌厉攻势。目前,“百日攻坚”行动已进行两个多月,行动中取得了哪些成效?采取了哪些措施?接下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市公安局扫黑大队负责人。
问: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取得了怎样的进展?
答:一是战果取得新突破,新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团伙1个,侦破九类涉恶案件64起,刑拘九类涉恶犯罪嫌疑人170人;查扣黑恶案件涉案财产1311.67万元。二是六清行动取得新进展。今年6月30日之前受理线索全部办结,清仓见底。黑恶案件目标逃犯全部归案,实现清零。仅余4起年内立案的涉恶案件在侦,“案件清结”达94%。查扣黑恶案件涉案资产增至59794.64万元,落实黑财清底。新发公安提示函20件,促进行业清源。三是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公安机关全面发起攻势,严厉打击涉黄赌毒、涉信息网络、涉疫情、涉金融领域、涉食药环、涉企业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共打掉黄赌毒团伙5个,刑拘各类犯罪嫌疑人234人,强制戒毒171人,行政拘留397人,刑事发案数连续4周环比下降超5%。
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公安机关侦办的典型黑恶案例有哪些?
答: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我市确定的20类打击重点,深化线索摸排研判,对各类黑恶势力实现打击全覆盖。其中较为典型的黑恶势力有:安源王志峰涉黑组织案,芦溪吴丽萍涉黑组织案,经开区刘江涛等人涉恶集团案,湘东区郜书言、王为国等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上栗县张勇等人涉恶集团犯罪案,莲花县朱永平等人涉恶犯罪集团案。
问: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迅速部署推进。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全市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响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成立了一把手任总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可行方案,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了高规格和全方位的安排部署。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美篇、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以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工作,共宣传推送扫黑除恶宣传文章200余篇。安源分局组织民警在天虹广场夜市现场“摆摊”宣传扫黑除恶,上栗、莲花等分县局推出有奖征集线索,深入实地发动群众。
问:公安机关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在情况如何?
答:全市公安机关加强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不断健全部门间信息沟通等制度,有效推动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一是推进综合治理。全面落实“一案一总结”,共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送提示函132件,并跟踪回访督促落实,推动住建、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二是推进“打伞破网”。严格执行联点包案、逐案过筛、线索移送、交叉办案、提级查办、同步介入、追责问责七项机制,共向纪监部门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169条,在全省公安机关排名第四。三是强化基层建设。严格落实县级联审机制,配合组织、民政等部门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共排查村两委成员5810人,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55人。
问:公安机关推动各项扫黑除恶工作落实了哪些举措?
答:市公安局坚决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第一位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最突出位置,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关键少数引领。各县区公安局“一把手”带头研究部署、带头组织协调、带头组织重要线索核查和大要案件侦办,全力推进专项斗争。二是强化组织推动。市公安局党委召开72次党委会、调度会,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市县两级公安扫黑办实体化运作,市县两级公安局长、扫黑办主任、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共102人组建钉钉工作群,统筹全警整体推进。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7+X”清单管理等工作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绩效考评,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强化支撑保障。组建100人的攻坚突击队,组建45人的线索核查中心,每年划拨到位专项经费100万元,火线提拔重用13名优秀(正科5名、副科8名)扫黑民警到领导岗位。启动战时奖励,7个先进集体、个人被省厅授予二等功以上荣誉,38个先进集体、个人被授予三等功,占全局奖励总数的22.35%。
问: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公安机关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在哪里?
答: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清彻底、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持续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一是坚决打好责任担当战。以最强决心扛起责任担当,推进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二是坚决打好案件攻坚战。围绕十八类打击重点,从相关警情案件、举报线索、打处对象、重点行业领域等入手,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重点排查,绝不放过任何一条疑似线索。针对具有黑恶势力四大特征的重点线索和案件,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手段,以强力措施攻山头、打硬仗,突出依法办案,办成铁案。三是坚决打好“六清”收官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确保线索尽快“清仓”,确保在侦案件尽快“清结”,确保所有黑恶逃犯缉拿归案,实现黑财“清底”最大化、伞网“清除”更彻底。落实“一案一总结”,推进行业“清源”更深入。四是坚决打好治安整治战。持续开展命案攻坚、打击盗抢骗、电信诈骗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坚决打掉一批、强势震慑一批、从严深挖一批,高压遏制刑事案件发生,强力净化本地治安环境。
问:针对黑恶势力,公安机关对公众有哪些提示和声明?
答: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势,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广大市民可以通过拨打110或0799-6776382、6776153等举报电话,发送email邮件至PXSHCE@163.com,投递信件至“萍乡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等方式进行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凡是提供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在此,也正告各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或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的,将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萍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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