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萍乡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支持复工复产!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市发改委认真研究并出台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气、用电、用水成本方案。

降低非居气价:自1月26日至2月21日止,全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用户最高销售价格由3.26元/立方米降低为3.16元/立方米;自2月22日至2月29日止,最高销售价格降低为2.96元/立方米;自3月1日至6月30日止,最高销售价格降低为2.86元/立方米。预计三个阶段优惠政策将全面覆盖775户非居用户,优惠金额近4000万元。
用电实行优惠:自2月1日至6月30日止,非高耗能大工业、一般工商业企业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统一按原到户电费的95%结算;执行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预计享受优惠户数7.45万户,优惠金额近8000万元。
用水实行优惠:自2月1日至2月29日止,对中小企业工业用水由2.1元/吨优惠到1.9元/吨;自3月1日至6月30日止,工业、经营、基建用水统一按原到户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90%结算,即工业用水执行优惠价格为1.89元/吨,经营、基建用水执行优惠价格为2.52元/吨。预计享受优惠的用户可达500余户。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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